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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15210001159027XC/202411-00005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市林业和草原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 通知
名称: 呼伦贝尔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落实问题整改加强采伐管理的通知 文号: 呼林草字〔2024〕189号
成文日期: 2024-11-14 发布日期: 2024-11-14
呼伦贝尔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落实问题整改加强采伐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14 来源:市林业和草原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红花尔基林业局: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2023年度中央财政补助森林抚育任务和停伐政策执行检查验收情况的通报》(内林草资函〔2024〕514号)要求,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落实检查问题整改

自治区林草局对红花尔基林业局2021年以来林木采伐更新情况抽查,发现存在“调查设计单位无具体资质”问题。按照自治区林草局要求,请红花尔基林业局压实工作责任,针对此问题全面开展自查工作,针对问题于2024年11月29日前形成整改方案报市局备案,确保上述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并于2024年12月30日前将整改结果以正式文件上报至市林草局。

二、加强林木采伐监督管理

你局要严格执行审核审批手续,严格执行林木采伐相关技术规程和政策要求,加强林木采伐管理人员培训,仔细核对采伐申请表、伐区调查设计等材料,并认真填写,确保核发采伐证信息准确无误、合法合规,做好林木采伐工作日常监督管理,梳理相关业务资料并落实档案管理备查,避免因林木采伐审核不规范、监管不严格,影响地方采伐手续办理。市林草局今后将常态化开展林木采伐工作抽查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林长责任制考核及部门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2023年度中央财政补助森林抚育任务和停伐政策执行检查验收情况的通报(内林草资函〔2024〕514号)

 

 

呼伦贝尔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11月14日

(联系人:包华,联系电话:0470-8296743)

(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