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市林业和草原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呼伦贝尔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18 09:00 来源:市林业和草原局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制作。报告内容包括呼伦贝尔市林业和草原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呼伦贝尔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网站(http://lcj.hlbe.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呼伦贝尔市林业和办公室联系(电话:0470-8295529)。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呼伦贝尔市林业和草原局加大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结合行业特性和工作实际,在完成本单位全年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各项工作的同时,指导监督呼伦贝尔市地方林业和草原系统各成员单位完成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市林草局认真落实文件公开要求,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机构职能等“法定主动公开内容”166条,发布政策解读4件,已全部按要求在网上进行公开,均未发生信息公开责任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市林草局增强依申请公开的主动服务性,对收到的依申请公开件第一时间与申请人取得联系,详细了解申请人诉求,提供线上线下多渠道沟通方式,确保各项依申请公开工作高效完成。截至202312月31日,市林草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个,均按照时限要求予以答复,且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开展保密审查工作,切实杜绝在信息公开中发生泄密事件,严禁未经审查和批准的政府信息对外公开。建立政务公开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文一审”原则,从源头拟稿时就要求确定公开属性。

(四)平台建设情况。市林草局官方网站成功入驻呼伦贝尔市政府网站集约化管理平台。开通了45个后台子账号,设立了“林草资讯”“林业六局”“旗市动态”“模范自治区”等10个分栏,全面畅通了网站信息稿件报送渠道;制定了信息发布全过程审核制度。截至目前,网站共计审核发布了信息1750篇;提升了官方微信公众号的使用率,共计发布信息180篇;深化了平台合作,在内蒙古林业和草原局官方网站、呼伦贝尔日报、林海日报等平台共计推送并采用稿件281篇。

(五)监督保障情况。调整更新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明确分管领导,细化责任分工,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按时发布信息。健全政务公开考核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地方林业职能监控考核管理办法,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在市政府组织的2023年度呼伦贝尔市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中,市林业和草原局社会评议结果较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3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3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3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3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23年,本单位在政务公开领域做了大量工作,但仍然存在问题与不足。一是政务信息公开力度不够大,政务信息标准化程度仍需提高。二是依申请公开服务性需进一步加强,更大程度为申请人提供便利、快捷服务。

(二)改进情况

一是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文件要求,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持续推进政策解读和回应,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规范性,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二是大力提升依申请公开服务性能力。从行业特性出发,不断增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服务意识,达到及时、准确的对依申请公开人员进行更专业、更细致的帮助、解答。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全区各级行政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二)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一是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及发布工作。按要求对本单位政务公开的规范性文件进行重新审定,对未达到规范性文件标准的进行了清理。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工作。为增强政策解读的时效性和精准性,市林草局引入短视频解读方式,更精准、更直观的对政策进行解读。

 

 

 

                              呼伦贝尔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1月18日